面对沉稳持重、侃侃而谈的赵秉志,感到学者之风扑面而来。
他的两间办公室里摆满了书,仔细看来才发现每一本上都有他的名字。记者不禁为他的著述之多而惊讶。
赵秉志是恢复高考后的第一批大学生。刚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时,由于条件所限,他只好与几个同学在校外租了一间小屋住下。从住地到学校要转两次车,为了不错过早八点的第一堂课,他每天不到六点就出发。回想当年,赵教授感到非常幸运。其时,人大法律系群星灿烂,高铭暄、王作富、孙国华、许崇德、佟柔等教师无一不是法学界的佼佼者。在他们的指导下,赵秉志十年磨剑,31岁即成为我国最早的刑法学博士。他的博士论文《犯罪主体论》一鸣惊人,从此奠定了在法学界不可动摇的地位。
记者初习法律之时,就曾屡闻他的大名。及到登堂入室,才发现他的年轻远超过自己的推想。他得知笔者也是学法律出身,高兴地引为同道,不待发问,就谈起自己的研究课题,从犯罪主体到刑法改革,从台港澳刑法、国际刑法(跨国犯罪)到计算机、知识产权、环境保护、证券、期货等新型犯罪的比较研究。
别以为他只是纸上谈兵,作为一名法学家和律师,他始终将自己置于立法、司法的第一线。1988年至1997年,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修改小组成员,参与了我国刑法典的修改工作。1995年,作为被害方首席代理律师成功代理了新疆克拉玛依大火案。今年,又担任了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人大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。
赵秉志说,他的信条是:立足现实,孜孜以求。他时刻提醒自己,做学问要“不安分”,搞研究要务实,唯其如此,方能利出于法、利归于国。